(2017年4月13日院党政联席会议)
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就业政策,服务于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健全学院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学院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举行党政联席会议,就学院开展全员参与就业指导工作进行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1、学院全员参与各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全院教师有义务利用各种正当方式与途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心理、能力指导,推介就业单位,提供就业信息,确保每一位毕业生都有对应的教师进行就业咨询与服务。
2、原则上以各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小组的形式组成对应的就业指导关系,每位指导教师应承担对所指导的学生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直至每位毕业生都能顺利就业。
3、教师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为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就业能力指导,督促毕业生及时向学院提供所就业类型的详细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4、凡在本届毕业生所在年度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已就业信息收集的(学生有就业协议、合同或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聘用证明文件等),学院每生补助2课时,12月20日前完成的补助1课时。
5、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所指导学生就业的完成情况向学院提交附表:教师指导学生就业信息统计表。就业信息统计归口刘世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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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